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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06-08

一场选举秀

今天我很不幸地再次被要求参加人大代表的投票表演。(我差不多30岁了,总共搀和过两次此类表演,上次是在大学,这次在工作单位。)两次搀和的共同点不是怀着主人翁的激动投下庄严神圣的选票,而是遭遇极其紧张、恐怖的训斥威胁。

早上,得通知说要去参加新工人培训考试,让带笔和纸。一路愤愤的来到四楼会议室,尚没人。桌子上放着两个投票箱,原来如此。陆续有人来。大家才知道要选举镇县两级人大代表。怪异的是我们不是该镇的户口所在地居民,依法不能参加投票选举该镇得人大代表。糊里糊涂坐着,人渐渐漫起来。

领导来了,带着油皮纸袋包着的选民证和选票。选民证每人发了至少四张,这四五个人我一个也不认识。领导上的意思是,工人们脱不开身,不能来参加选举,遂由我们代替投票。依法我们这是在犯法,除法院检察院不可剥夺公民的参选权力。而那些工人被肥强制剥夺。选民证上大红印章盖着的字告诉我们:只可本人使用。我们拿着别人的选民证,替别人投票这是违法行为。

领导开始让分发选票,每人五张左右。先要给该镇人大代表候选人投票。领导上说了,我知道你们多数人除了一个不在场领导以外,不认识那三个代表候选人。那么,就这样填OOOX就是了。依法候选人必须面见选民或者至少介绍一下参选资料。一无所知的情况下,让我们填OOOX,这算怎么回事。这依法违反选举程序和操纵选举结果的罪过。

在领导上间或和风细雨间或威逼利诱之下,大家都填好每人五张的选票。领导安排几个人手收选票,强调要一张一张的看清楚,看看有没有写错的和捣乱的。这依法违法了选举人选举自由和投票自愿,选票保密的程序。

不幸的是,就这样还有捣蛋分子填写了自己的意愿,比如XXOO、XOXO。领导上发现了大发雷霆,在选票没有进票箱的情况下,在没有当面计票的情况下,直接装回了牛皮纸袋。顺便领导开了一次整风会议。

会议的气氛是紧张恐怖的,谈话的观点主要有这几点:1、机关人员的素质是比较高的,但是也是有坏分子的;2、坏分子是蠢货,不识大体不顾大局的;3、坏分子不懂得上头平日的体恤,是白眼狼;4、坏分子当然可以有自己的想法,但大是大非面前反映出执行力低下的苗头;5、坏分子们的想法是幼稚的,你能掀起多大的浪;6、最后一排的坏分子会后留下。

门口时,领导上作出停坏分子班的决定。

这就是日他娘的中国式选举。更日他娘的是恰在昨晚法工委抛出他的无耻的言论:“基于上述规定,我国的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,只有由各政党、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“代表候选人”,经讨论、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“正式代表候选人”,没有所谓的“独立候选人”,“独立候选人”没有法律依据。”

我再也不相信爱情。除非枪口上插着玫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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